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擦亮眼睛,一般需要注意4点。
一是关注权威机构的公告和媒体频道,列入问题产品名单或有风险警示的产品请勿购买。
二是查看进口食品包装上有无合格的中文标签。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应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,中文标签应同时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,标明食品名称、配料或原料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保存期。某些食品还应标注储存方法、食用方法等特殊说明。进口包装上必须标注批准文号和规定的标志,中文标签应加注成分及含量,保健功能、适宜人群、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内容。
三是检查进口食品的包装是否完整,外观性状是否正常。如果包装有破损或外观出现可疑的颜色变化、相互黏连、不正常沉淀等异常现象,切勿购买。
四是查看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。进口食品是法定检验商品,进口经营单位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,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合格的进口食品签发卫生证书。消费者可向经营单位索取卫生证书,并核对食品品名、规格、生产日期等与证书显示的内容是否一致。